包卫计委办发〔2017〕311号
关于印发包头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旗县区卫计局、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,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:
根据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》(第三版)及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内卫计基层字〔2017〕636号)精神,市卫计委制定了《包头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10月18日
包头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